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燕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1********526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0881民初4990号
案号
(2019)皖0881执10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桐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荣江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偿还原告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渡支行借款本金12000000元,利息3902920元(截止至2018年11月15日止),合计15902920元;并以实际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1.046%计算支付,自2018年11月16日始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3-27
发布时间
2019-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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