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02********0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881民初3636号
案号
(2021)皖1881执4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国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涛向原告吴玉峰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166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给付100000元,于2021年3月30日前给付116600元;二、若被告于涛未按上述协议给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吴玉峰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3-于涛同意向原告吴玉峰支付违约金5000元;三、原告吴玉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受理费4399元,减半收取2199.5元,保全费1620元,合计3819.5元,由被告于涛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国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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