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华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2********0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822民初2215号 |
案号 |
(2021)皖1822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华芬支付原告郑宏欠款46230元,利息2000元,违约金5000元,合计53230元,该款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3323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若被告田华芬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郑宏有权就全部剩余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原告郑宏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60元,减半收取计630元,由被告田华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