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双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22********35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21刑初170号 |
案号 |
(2021)湘0921执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田双喜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田双喜的刑期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止。判处的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田双喜退还湖南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三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