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华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3********3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22民初7684号
案号
(2021)皖0122执20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斯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合肥瑞悦工贸有限公司货款6076411.22元,并自2020年11月2日起,以6076411.2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货款利息至款清时止;二、被告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另行支付原告合肥瑞悦工贸有限公司货款64536.42元,并自2020年11月2日起,以64536.4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货款利息至款清时止;三、被告梁华俊对被告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10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受理费54336元,减半收取为2716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2168元,由被告安徽舜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斯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梁华俊共同负担。11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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