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5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623民初1845号
案号
(2021)皖1623执15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伟自愿偿还两原告借款本金36480元及利息3020元,合计395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2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免除被告杜腾龙对上述借款的担保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范伟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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