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6********22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524民初2439号 |
案号 |
(2021)皖1524执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晓峰拖欠原告彭稳代偿金56892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余款36892元;二、被告吴俊对被告吴晓峰上述偿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1222元,减半收取611元,由被告吴晓2峰、吴俊共同负担。各方当事人同意本调解书自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者通过微信确认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