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21********3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4022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姚伟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给谢旺孝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8400元;二、王贵林对本金2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调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60元,由谢旺孝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