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39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283民初8954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2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正东工程款1039905.3元;二、驳回原告黄正东要求被告泰兴市盛远静电除尘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黄正东的其它诉讼请求。被告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170元,鉴定费10000元,合计人民币26170元,由原告黄正东负担3000元,被告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3170元。(被告应负担的部分原告已预交,被告泰兴市蒋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加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时间 |
2019-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1283执260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6307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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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章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70399657X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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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兴市虹桥镇蒋华振华路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