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3********39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522民初398号
案号
(2021)皖1522执7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鲁杰支付原告栾明喜尚欠的劳务款337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4.00元,减半收取为322.00元,由被告鲁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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