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21********38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621民初2411号 |
案号 |
(2021)皖0621执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强自愿偿还原告徐冲借款50000元,按月支付,2于2020年8月起,每月10日之前支付500元,自2022年8月起,每月10日之前支付1000元,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若任意一期逾期未履行,视为全部债权到期,其间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月利率2%计算,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债权;二、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175元,减半收取587.5元,由被告徐强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