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尚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6********59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6686号 |
案号 |
(2021)湘0181执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尚娟欠杨孝波货款43 000元,尚娟于2020年11月15日前支付5 000元,于2021年2月5日前支付10 000元,于2021年2月26日前支付15 000元,剩余货款13 000元尚娟于2021年5月1日前付清;二、如尚娟未按照上述约定任一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杨孝波有权就剩余全部债权向浏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87.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670元,共计1 357.5元,由尚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