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纪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3********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1民初5534号 |
案号 |
(2021)皖1221执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纪文于2020年12月30日前清偿原告李杰会借款本息5万元,原告李杰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李杰会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