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81********4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4民初1132号 |
案号 |
(2021)皖1324执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娜与胡广坤自愿离婚;二、女儿胡鑫瑶、胡鑫悦由胡广坤抚养,解娜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400元。于2018年4月18日支付2018年3月18日至4月20日的抚养费400元;自2018年5月20日起,解娜于每月的20日支付上一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抚养费400元直至两个小孩能独立生活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解娜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