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81********46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324民初1132号
案号
(2021)皖1324执3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娜与胡广坤自愿离婚;二、女儿胡鑫瑶、胡鑫悦由胡广坤抚养,解娜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400元。于2018年4月18日支付2018年3月18日至4月20日的抚养费400元;自2018年5月20日起,解娜于每月的20日支付上一个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抚养费400元直至两个小孩能独立生活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解娜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3-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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