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02********13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02刑初153号
案号
(2021)甘0502执6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赵琛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强强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合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赵琛的刑期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止;强强的刑期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被告人马源泽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合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纪祥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合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王东辉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董文亮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张瑞涛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杨兆麒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丁昊鹏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瑞龙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赵琛名下卡号为6215582706000060927的工商银行卡卡内余额14721.51元冲抵赵琛的罚金;三、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1台、苹果手机1部、密码器12件、公章2枚、私章2枚、财务章2枚、发票章2枚、网银u盾2部、营业执照2套、单位结算卡2张、卡号为6217007200045642108的建设银行卡1张、卡号为6215582706000060927的工商银行卡1张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