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文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81********06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81民初7212号
案号
(2021)湘0181执18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梁文洪欠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货款 80 000元,由梁文洪于2020年7月17日前支付15 000元(已当即履行),余款65 000元由梁文洪自2020年8月起至2021年8月止于每月20日前支付5 000元,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二、如果梁文洪未按上述协议内容按期足额支付,则梁文洪需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且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有权自对方逾期之日起就全部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无争执。本案受理费1 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梁文洪负担(已当即履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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