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6********0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民终1121号 |
案号 |
(2021)皖1602执1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上诉人路玲在三年之内还清上诉人杨侠欠款46万元。2020年12月底还10万元,2021年12月底之前还10万元,2022年12月底之前还清下欠的26万元;二、被上诉人路玲按以上日期还清,上诉人杨侠放弃利2息。被上诉人路玲不能按以上日期还款,自调解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审案件受理费9650元,减半收取4825元,诉前保全费344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650元,减半收取4825元,由杨侠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