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亢荣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6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23刑初83号 |
案号 |
(2021)皖1323执1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亢荣礼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亢荣礼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千八百一十元依法予以追缴;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涉案车辆依法返还被害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1年85月15日止。罚金、违法所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