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3********4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722刑初218号 |
案号 |
(2020)皖0722执16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周扬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