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春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3********5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125民初4991号 |
案号 |
(2021)皖1125执恢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华春杨于2019年9月5日前从合肥鸿厦建材公司开具20空心砖10万块砖票交张兵转交给原告李发忠、陈亚运;该10万块砖由华春杨保证原告能够及时提取;如不能及时提取砖,则由华春杨支付原告李发忠、陈亚运80000元;被告张兵于2020年8月20日前支付原告李发忠、陈亚运20000元,被告张兵在原告李发忠、陈亚运处的所有条据作废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