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81********2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681民初1782号
案号
(2021)湘0681执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汨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吴小平欠原告骆四林借款97500元,限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时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8元减半征收1119元,诉保全费995元合计2114元,由被告吴小平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汨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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