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81********2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681民初1782号 |
案号 |
(2021)湘0681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吴小平欠原告骆四林借款97500元,限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时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8元减半征收1119元,诉保全费995元合计2114元,由被告吴小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汨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