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4********00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81民初298号
案号
(2021)湘0781执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津市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汪艳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裴一霏借款10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汪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津市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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