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0********1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01民初3562号 |
案号 |
(2021)云2901执8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大理吉时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钱龙、黄灿芹于2018年4月24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二、被告钱龙、黄灿芹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大理吉时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922.2元及截至自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9月14日的逾期利息1,069.73元;并继续以本金19,922.2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支付逾期利息。三、驳回原告大理吉时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6元(实际预交188元),减半收取188元,由被告钱龙、黄灿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