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14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滁民二初字第00140号
案号
(2021)皖1103执恢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冻结担保人张传友、张浩、张城、张莉在滁州市中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二、冻结被告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分公司、蒋伟及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3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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