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08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6民初4539号
案号
(2021)皖1226执6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颍上县成厚米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县支行借款本金75828.85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均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利息自2019年9月20日起,罚息自2019年10月20日起,均至履行完毕时止);二、被告周君、韩梅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双方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832元,减半收取1416元,由周君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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