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4********8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04刑初449号 |
案号 |
(2021)苏1204执5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丁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丁亮继续退出赃款人民币五千九百一十五元,分部发还给被害人李年军人民币一千元、被害人黄金泉人民币四百一十元、被害人于霖人民币五百元、被害人钱后勇人4民币六百四十元、被害人陈俊人民币三百四十元、被害人石俊人民币四十元、被害人薛文娟人民币九百六十元、被害人林建中人民币八百二十五元、被害人陆晓中人民币一千二百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