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2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4377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段军归还原告曾宪平借款本息25万元。其中,于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5万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归还20万元;二、若被告段军逾期归还上述任意一期借款,则原告曾宪平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全部借款本息;三、原告曾宪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620元,由原告曾宪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