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罗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22********1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921民初2160号 |
案号 |
(2021)湘0921执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罗兵所欠原告王友良借款本金1246000元,被告朱罗兵自愿于签订本协议当天给付46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600000元,2021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剩余600000元;二、本案律师费12000元,被告朱罗兵自愿承担,此款定于2020年1月30日前支付;三、如被告朱罗兵未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600000元,被告朱罗兵自愿承担上述一、二项未支付款项的迟延履行金,利息从2019年12月30日开始按10‰的月利率进行计算。案件受理费16014元,减半收取8007元,由被告朱罗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