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2********81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891民初766号
案号
(2021)粤0891执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被告胡斌要给原告湛江市麻章区桥西化工有限公司支付油款62000元及滞纳金(滞纳金以欠款总金额62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18日起按月利率1.5%计至付清欠款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97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胡斌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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