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1********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021民初2447号 |
案号 |
(2021)皖1021执5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鹏欠原告宋金美借款24000元,该款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前、4月30日前、6月30日前支付8000元;(户名:宋金美,账号:622848200835054827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营业室)二、若被告徐鹏未如期履行,原告宋金美有权就未付款额一并申请法院执行;2三、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宋金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