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31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521民初2054号
案号
(2019)鲁0521执恢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正坤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前偿还所欠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借款本金1441万元、利息291399.79元、罚息89891.75元、律师费5000元,共计14796291.54元;二、被告山东正坤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支付罚息,以未偿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7月2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12.015%计算;三、被告山东正坤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支付复利,以罚息为基数,自2018年6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12.015%计算;四、被告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王振孝、宋美青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垦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5-31
发布时间
2019-06-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0521执恢40号
立案日期
2019-05-31
执行法院
垦利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4796292.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保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21773177115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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