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31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21民初2054号 |
案号 |
(2019)鲁0521执恢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正坤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前偿还所欠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借款本金1441万元、利息291399.79元、罚息89891.75元、律师费5000元,共计14796291.54元;二、被告山东正坤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支付罚息,以未偿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7月2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12.015%计算;三、被告山东正坤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支付复利,以罚息为基数,自2018年6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12.015%计算;四、被告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王振孝、宋美青对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31 |
发布时间 |
2019-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521执恢4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31 |
执行法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4796292.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保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1773177115X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