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5********6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5民初248号 |
案号 |
(2021)皖1225执18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谷建峰借款本金48475.8元,逾期还款利息5073.8元(逾期利息算至2020年1月4日,以后利息另计),本息合计53549.6元;二、被告王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2元(原告预交),由被告邓刚负担613元,由原告谷建峰负担56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