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卫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30********7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3民初3230号 |
案号 |
(2021)皖1623执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卫星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姜燕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姜燕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姜燕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姜燕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姜燕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二、上述利息自2019年6月18日起按借款本金递减的数额,按年利率18%计算至款项清结时止;三、被告李坤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姜燕放弃对王小芳的诉讼请求及本案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8元,由被告张卫星、李坤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