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广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2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2民初1493号 |
案号 |
(2021)冀0102执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广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河北十月广告有限公司押金及广告费共计126920元,并给付利息损失(自2019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8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6892657536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