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林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4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707民初1953号 |
案号 |
(2021)苏0707执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石林东自愿偿还原告刘传开借款10000元,此款自2019年4月份起,于每月28日前给付500元,直至欠款实际给付之日起,若任何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自愿向原告加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原告刘传开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石林东承担(该费用原告已经预交,被告石林东于2019年4月28日前一并向原告给付)。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