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9********3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123民初1166号 |
案号 |
(2021)湘1123执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唐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蒋小松借款本金25 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22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4元,减半收取计212元,由被告唐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双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