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冀中鑫源科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0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9民初1320号 |
案号 |
(2021)冀0129执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石家庄冀中鑫源科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刘春生欠款人民币1100000元及该欠款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日止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计7350元,由被告石家庄冀中鑫源科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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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熊兴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4692064573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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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叉口翰林观天下21号楼17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