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鞍山市兴柱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NU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81民初2843号
案号
(2021)皖0181执3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巢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鞍山市兴柱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谷玉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巢湖市广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46028元及违约金(以246028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时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30元,本院减半收取2865元,诉讼保全费1920元,合计4785元,由被告马鞍山市兴柱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谷玉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2MA2RYYNU57
登记机关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西苑小区B区22#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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