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市神马废品收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5********485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31民初847号 |
案号 |
(2021)苏0831执17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鞍山市神马废品收购有限公司欠原告金湖县天宝物资有限公司货款1300000元,于2021年8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二、被告马鞍山市天马铸锻有限公司、被告汪达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如被告马鞍山市神马废品收购有限公司不按时足额还款,原告金湖县天宝物资有限公司有权在扣除被告已给付的数额后对下余部分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告金湖县天宝物资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案件受理费18384元,减半收取9192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3-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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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开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21779063485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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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望区丹阳镇东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