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陕西陈仓热力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79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304民初2894号
案号
(2020)陕0304执5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陕西陈仓热力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宝鸡市育才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17030000元,并承担资金占用费(计算办法:以1703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27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82元,以及公告费300元,合计187382元,由被告陕西陈仓热力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发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97921869T
登记机关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镇贾家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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