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27********07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01民初4384号
案号
(2021)云2901执11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和建华所欠原告孙荣清的借款64,000元,由被告和建华于2020年3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000元及相应利息,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000元及相应利息。上述应支付的利息自2019年3月10日起付按年利率6%计算,利随本清,利息支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如被告未按上述还款方式及期限归还任何一期款项,原告可就被告尚欠的借款本息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诉讼费1,400元,减半收取700元,由被告和建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3-08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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