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纵东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01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22民初6825号
案号
(2021)皖1322执8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纵东海欠原告李艳芹本金60000元及占用资金利息3000元,自愿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本金40000元及利息3000元。原告李艳芹表示同意,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纵东海不能按期足额履行以上还款义务,原告李2艳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74元,减半收取887元,由被告纵东海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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