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纵东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01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2民初6825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纵东海欠原告李艳芹本金60000元及占用资金利息3000元,自愿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本金20000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本金40000元及利息3000元。原告李艳芹表示同意,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纵东海不能按期足额履行以上还款义务,原告李2艳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74元,减半收取887元,由被告纵东海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