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3********7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3刑初140号 |
案号 |
(2021)皖1623执1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阚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