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4********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881民初916号 |
案号 |
(2020)皖1881执2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被告胡彬确认尚欠原告王万纪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5000元,于2020年7月9日前给付31000元,余款24000元自2020年8月起于每月16日前给付2000元,若被告王彬所经营宾馆在此期间内转让成功,则被告需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二、若被告胡彬未按上述协议给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王万纪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王万纪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受理费1175元,已减半收取587.5元,由原告王万纪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