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荣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1********0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707刑初559号 |
案号 |
(2020)苏0707执3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荣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8年5月8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二、被告人王丽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追缴被告人陈荣利、王丽丽的违法所得,用于退赔被吸收存款人的经济损失,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陈荣利、王丽丽继续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32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2-05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