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01********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22民初381号 |
案号 |
(2021)皖0522执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含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郎军欠两原告稻款120000元整,被告郎军于2020年年底前支付原告汪建军、汪建华20000元,2021年年底前支付两原告35000元,2022年年底前支付两原告35000元,2023年年底前支付两原告余款及利息,利息支付标准以实际欠款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计算。二、如被告郎军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欠款及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郎军负担。诉讼保全费1130元,由被告郎军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含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