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6********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6民初1964号 |
案号 |
(2021)皖1226执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苏晓东欠苏辉款项50000元,定于2020年9月1日前支付25000元,2021年2月11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欠款;二、如苏晓东未在2020年9月1日前支付苏辉25000元,苏辉有权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要求苏晓东支付利息,利息以下欠款项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月息2分计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苏晓东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