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敏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501********12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881刑初395号
案号
(2021)皖1881执7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国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黄改良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孙新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黄卫国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李勾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2020年11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陶贵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28-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六、被告刘宏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姜晓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罚金已交纳人民币2万元,剩余罚金人民币5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八、被告人彭敏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九、被告人侯继利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十、被告人吕建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29-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十一、被告人胡春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已交纳。)十二、被告人徐正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已交纳。)十三、被告人吴联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十四、被告人李危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八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保证金2000元折抵罚金。)十五、对被告人刘宏斌退赃款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陶贵清退赃款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姜晓林退赃款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侯继利退赃款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胡春梅退赃款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吕建新退赃款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胡春梅退赃款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徐正超退赃款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李危退赃款人民币1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30-十六、继续追缴被告人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中:被告人黄改良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孙新民、被告人黄卫国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李勾辉人民币2.2万元,被告人陶贵清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姜晓林人民币1.1万元,被告人彭敏敏人民币1.44万元,被告人侯继利人民币1200元,被告人吕建新人民币500元,被告人吴联平人民币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国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4-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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