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长市振乡工艺礼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181民初3969号 |
案号 |
(2019)皖1181执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正富、孙兰香、天长市振乡工艺礼品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扬州润彩纺织品有限公司欠款17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9月14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被告陈正芳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陈正芳清偿后,可向被告陈正富、孙兰香、天长市振乡工艺礼品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2-13 |
发布时间 |
2019-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1181执47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13 |
执行法院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75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正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81769021513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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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天长市郑集镇土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