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厉明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2********3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2刑初573号 |
案号 |
(2021)皖0122执1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厉明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十个月二十一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剥夺政治权利十个月二十一天。(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5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